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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 犯「黑金槍毒」終身不得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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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 犯「黑金槍毒」終身不得參選(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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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維持行政院版,國安犯罪、「黑金槍毒」的重大犯罪、賄選與重罪重刑都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並通過民進黨團修正動議,增列曾犯刑法私行拘禁、加重詐欺或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等,均不得參選。犯國安三法、刑法私行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