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組改案三讀通過 4局處改制為署
未署名

立法院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案」,明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經貿行政及經濟建設業務,特設經濟部,並依組織精簡原則,將該部調整為6個司、6個處,及10個三級行政機關;其中,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及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署,由局處改制為署,成為負責政策擬定及推動的重要三級機關;另有商業...

立法院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案」,明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經貿行政及經濟建設業務,特設經濟部,並依組織精簡原則,將該部調整為6個司、6個處,及10個三級行政機關;其中,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及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署,由局處改制為署,成為負責政策擬定及推動的重要三級機關;另有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