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同意合法使用 高院改判中廣占有國有地不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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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公司花蓮台被控占用3筆國有土地,應支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共549萬多元,台北地院認定屬無權占有這些國有土地,判決中廣應支付549萬多元給交通部,上訴後,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中廣曾獲行政院同意可合法使用這些土地,今改判中廣不必賠償。可上訴。...

中廣公司花蓮台被控占用3筆國有土地,應支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共549萬多元,台北地院認定屬無權占有這些國有土地,判決中廣應支付549萬多元給交通部,上訴後,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中廣曾獲行政院同意可合法使用這些土地,今改判中廣不必賠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