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公務員陞遷改「功績原則」 新增3加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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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公務人員的陞遷從「資績並重」,改為「功績原則」辦理,增訂具有重大殊榮、工作表現者、特定語言能力者,於陞任評分時得酌予加分,盼提高政府施政效能及服務品質。...

立法院院會今(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公務人員的陞遷從「資績並重」,改為「功績原則」辦理,增訂具有重大殊榮、工作表現者、特定語言能力者,於陞任評分時得酌予加分,盼提高政府施政效能及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