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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M化車」蒐證無證據能力 高院更一審判詐團4人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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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M化車」蒐證無證據能力 高院更一審判詐團4人無罪定讞(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M化車」可定位手機持有者的位置,是偵緝犯罪及救難的好幫手,但桃園地院認為警方偵辦陳姓男子等4名詐欺集團嫌犯時利用M化車蒐證欠缺法律依據,無證據能力,判決4名詐欺犯無罪,上訴高等法院後,認為M化車只能概略定位,未過度侵害人民隱私,具證據能力,改判4嫌2至3年不等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