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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惡狼強盜性侵 法院不甩精神抗辯判20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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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惡狼強盜性侵 法院不甩精神抗辯判20年定讞(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屏東31歲羅男一個月內持刀搶劫2名女子並性侵其中1人,到案後還企圖以精神抗辯請求減刑。最高法院為持歷審見解,認定羅男犯案時行為能力正常,並審酌被性侵的女子因為他逞獸慾,留下一生難以抹滅的陰影,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強盜強制性交共兩罪,重判20年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