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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 宿敵陳沂深夜爽嗑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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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 宿敵陳沂深夜爽嗑雞排(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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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左)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昨晚陳沂開心爽嗑雞排歡慶。(翻攝自臉書)〔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雞排妹」鄭家純前年在臉書公布「宿敵」網紅陳沂電話號碼,被陳沂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院11日判雞排妹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可上訴。對此,雞排妹發文回應「會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