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司法官出包送懲戒 職務法庭改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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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11日)三讀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現行職務法庭審理案件均不公開的規定,改為應公開審理;但若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等4種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另因檢察機關名稱已「去法院化」、律師法也已變更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名稱,相關條文一併配合修正。...

立法院院會今(11日)三讀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現行職務法庭審理案件均不公開的規定,改為應公開審理;但若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等4種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另因檢察機關名稱已「去法院化」、律師法也已變更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名稱,相關條文一併配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