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總統擬參選人 3/31、5/20起經許可能收受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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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指出,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明年1月13日舉行投票。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擬參選人自今年3月31日起,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自今年5月20日起,經監察院許可政治獻金專戶之設立申請後,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期間為自許可日起至選舉投票日前一日,也就是明年1月12日止。...

監察院今指出,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明年1月13日舉行投票。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擬參選人自今年3月31日起,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自今年5月20日起,經監察院許可政治獻金專戶之設立申請後,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期間為自許可日起至選舉投票日前一日,也就是明年1月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