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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男寄信給起訴檢察官「注意行車安全」 認定恐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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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男寄信給起訴檢察官「注意行車安全」 認定恐嚇被判刑(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汪姓男子因車禍肇逃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被高雄地檢署王姓檢察官處分緩起訴,需支付國庫1萬元,汪男事後寄2封信給檢察官「注意行車安全」,抱怨「吃乎死,會有報應」,汪被控恐嚇,但他辯稱只是要抒發情緒而已,高雄地院判他40天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