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身障者爭取個人助理服務時數案一審勝訴 律師籲新北市府勿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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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身障者玉姐(化名),因全身無力,平時生活大小事均需友人協助,前年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個人助理服務每月744小時(即每日24小時),社會局依法僅核定上限每月60小時。玉姐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玉姐勝訴,即撤銷核定每月60小時的決定,由社會局踐行法定程序後,作出適法裁量。...

重度身障者玉姐(化名),因全身無力,平時生活大小事均需友人協助,前年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個人助理服務每月744小時(即每日24小時),社會局依法僅核定上限每月60小時。玉姐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玉姐勝訴,即撤銷核定每月60小時的決定,由社會局踐行法定程序後,作出適法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