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通過草案 核電機組可實質運轉逾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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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為最大限度利用核電、朝實現低碳社會等目標邁進,今天在內閣會議通過實質延長核電機組最長運轉60年上限的修正草案。日本政府在2011年福島核子事故後進行修法,規定核電機組年限從運轉開始起算40年,但若能獲原子力規制委員會(類似台灣的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合格同意延役,僅限一次最多延役20年。...

日本政府為最大限度利用核電、朝實現低碳社會等目標邁進,今天在內閣會議通過實質延長核電機組最長運轉60年上限的修正草案。日本政府在2011年福島核子事故後進行修法,規定核電機組年限從運轉開始起算40年,但若能獲原子力規制委員會(類似台灣的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合格同意延役,僅限一次最多延役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