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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殺通訊行甜美女店長案 二審仍判無期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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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殺通訊行甜美女店長案 二審仍判無期逃死(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屏東男子黃東明因追求通訊行曾姓甜美店長不成,涉嫌製造假車禍擄人殺害,經地院判處無期徒刑,檢方指控他手段殘忍,上訴要求改判死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日上午宣判,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書指出,2021年2月4日,被告黃東明前往屏東市某通訊店,辦理行動電話繳費等業務,對29歲曾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