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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將下修18歲 青民協質疑不上第8節還要家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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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成年將下修18歲 青民協質疑不上第8節還要家長同意(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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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自明年1月起自20歲下修為18歲,在法律上成年人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可以獨立為各項法律行為,例如簽租約、開戶、買機車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在行政法上也有行政程序的完整行為能力,但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發聲明質疑,成年學生不上第8節課、請假仍要家長同意,「成不成年難道有校內外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