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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父母帶孩子輕生 故意殺童最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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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父母帶孩子輕生 故意殺童最重判死(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陳姓女子去年帶女兒投海輕生,她獲救,二歲女兒不幸身亡,法界表示,父母帶稚齡兒女輕生,所犯不是加工自殺罪,而是罪責更重的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呂俊杰表示,刑法第二七一條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是被告必須出於殺人動機故意致人於死,屬本刑最輕十年以上的重罪,最重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