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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電動滑板車、獨輪車上路 小心挨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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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電動滑板車、獨輪車上路 小心挨罰3600元(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新北市交通局今天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增訂「個人行動器具」為慢車,並自今年11月30日實行,原則禁止行駛道路,也就是說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獨輪車等「個人行動器具」不得行駛於道路,違者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