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挖眼案惡男判5年定讞 最高院:檢上訴缺乏適法理由
未署名

屏東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凶手楊寶勝一審、二審都被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刑5年,高雄高分檢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僅針對犯罪事實爭執,缺乏上訴三審的適法理由,日前駁回檢方上訴定讞。最高法院認為,檢方的上訴理由,只是對於二審的取捨證據、判斷證據證明力、量刑裁量職權、以及已說明的事項,任意指摘為違法,或單純...

屏東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凶手楊寶勝一審、二審都被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刑5年,高雄高分檢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僅針對犯罪事實爭執,缺乏上訴三審的適法理由,日前駁回檢方上訴定讞。最高法院認為,檢方的上訴理由,只是對於二審的取捨證據、判斷證據證明力、量刑裁量職權、以及已說明的事項,任意指摘為違法,或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