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號誌燈故障害郵差被撞 北市府被判國賠1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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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姓郵差5年前上午騎普通重型機車上班時,經過台北市大安區一處路口,因雙向號誌燈故障,均呈現綠燈,導致其機車和不同方向、由陳男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猛烈碰撞,造成他腰、背等多處受傷,經鑑定,其勞動力減損10%,高等法院認定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對於號誌燈異常並無監控機制,其管理維護不周,應負起國賠責任,今判...

呂姓郵差5年前上午騎普通重型機車上班時,經過台北市大安區一處路口,因雙向號誌燈故障,均呈現綠燈,導致其機車和不同方向、由陳男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猛烈碰撞,造成他腰、背等多處受傷,經鑑定,其勞動力減損10%,高等法院認定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對於號誌燈異常並無監控機制,其管理維護不周,應負起國賠責任,今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