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代候選人捐社區發展協會3000元 被當賄選案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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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代候選人捐社區發展協會3000元 被當賄選案送辦(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選舉期間候選人真的別亂送禮、捐現金,免得被當賄選查辦!雲林地檢署查察賄選,發現斗六市李姓代表候選人捐3000元現金給某社區發展協會,事後要求協會成員在通訊軟體群組內宣傳捐款消息,並尋求支持,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團體假借捐助名義行賄,罪嫌重大,諭令以20萬元具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