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男大生撿屍性侵丟下裸胸正妹獲緩刑 高院改判3年須入獄

未署名
男大生撿屍性侵丟下裸胸正妹獲緩刑 高院改判3年須入獄(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21歲高姓男大生,前年暑假凌晨到北市信義區夜店玩樂,搭訕發現眼前正妹已爛醉,一時精蟲衝腦,將她撿屍帶到附近百貨商場路邊座位區性侵後逕自離去,留下衣衫不整、胸部裸露的被害人,幸經警方發現搭救;台北地院審酌高已賠償、和解,以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依乘機性交罪輕判1年8月徒刑、緩刑3年,但高等法院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