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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副教授評鑑未過不續聘 大法官: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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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副教授評鑑未過不續聘 大法官:合憲(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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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師評鑑會2015年依照「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鑑辦法施行細則」評鑑法學院一名陳姓副教授,綜合考評成績65.4分,未達70分,決議不續聘。陳師質疑評鑑細則不符合法律明確性,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9日做成111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宣告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