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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黃越宏侵害邱太三名譽 判賠8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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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黃越宏侵害邱太三名譽 判賠80萬元確定(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名嘴黃越宏5年前批評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現任陸委會主委)替妻子宋富美關說回任法官,邱自訴控告加重誹謗,黃已獲判無罪定讞,但附帶民事求償,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12月認定宋富美回任法官符合規定,黃所言侵害邱太三名譽,應賠償80萬元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今駁回黃應賠80萬元方面的上訴,確定判賠,但公開道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