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潘懷宗涉貪333萬獲緩刑 士檢確定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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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審理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詐領333萬多元「公費助理補助費」案,考量潘等6名被告均承認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分別判刑2年至1年9月,並給緩刑機會。全案昨(19)日是最後上訴期限,士林地檢署上午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不會上訴。全案已就此確定。...

士林地院審理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詐領333萬多元「公費助理補助費」案,考量潘等6名被告均承認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分別判刑2年至1年9月,並給緩刑機會。全案昨(19)日是最後上訴期限,士林地檢署上午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不會上訴。全案已就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