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組長涉包庇槍擊頂罪 更三審判刑11年
未署名

前台北縣警局(現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刑事組長羅明村,被控在1997年偵辦一起槍擊案時收賄50萬元,協助涉槍擊案的黃姓男子等人找人出面頂罪,13年前被依貪污罪判刑13年定讞,同年潛逃越南達11年,前年返國歸案,已入獄執行;檢警又查出羅涉及該槍擊案的另一造包庇頂罪案,高等法院更三審今將羅明村判刑11年,...

前台北縣警局(現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刑事組長羅明村,被控在1997年偵辦一起槍擊案時收賄50萬元,協助涉槍擊案的黃姓男子等人找人出面頂罪,13年前被依貪污罪判刑13年定讞,同年潛逃越南達11年,前年返國歸案,已入獄執行;檢警又查出羅涉及該槍擊案的另一造包庇頂罪案,高等法院更三審今將羅明村判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