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超商女店員被挖眼案 法官說明為何只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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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高樹鄉潘姓女超商店員遭男子楊寶勝挖眼案,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楊男犯案時沒有精神障礙,判處5年有期徒刑,是否輕判引發各界議論,屏東地院說明,差異點就在楊男沒有殺人意圖,拿菜刀砍傷范姓婦人時沒有朝致命處攻擊,且接受勸阻,所以沒有以殺人未遂罪判刑,而改以傷害罪判刑,判處1年2個月徒刑,對潘姓女店挖眼部分...

屏東縣高樹鄉潘姓女超商店員遭男子楊寶勝挖眼案,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楊男犯案時沒有精神障礙,判處5年有期徒刑,是否輕判引發各界議論,屏東地院說明,差異點就在楊男沒有殺人意圖,拿菜刀砍傷范姓婦人時沒有朝致命處攻擊,且接受勸阻,所以沒有以殺人未遂罪判刑,而改以傷害罪判刑,判處1年2個月徒刑,對潘姓女店挖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