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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平反「蓬萊島雜誌案」 陳水扁、黃天福、李逸洋罪名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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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平反「蓬萊島雜誌案」 陳水扁、黃天福、李逸洋罪名撤銷(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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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促轉會今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1980年代曾擔任《蓬萊島雜誌》社長的陳水扁,因刊登文章指控東海大學教授馮滬祥抄襲,被馮滬祥告上法院,事後「蓬萊島三君子」陳水扁、黃天福、李逸洋3人,遭判刑8個月入獄服刑。促轉會認定「蓬萊島雜誌案」當事人之刑事有罪判決,依法應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