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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涉當共諜二審無罪 最高院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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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涉當共諜二審無罪 最高院發回更審(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高院判決論據與證據資料不相符 理由不完備」台商薛楨純赴中國經商,涉嫌被中國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台港澳局)吸收為共諜,薛要求同在政治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念書的調查局賴姓調查官,提供法輪功領袖李洪志父女的入出境紀錄,賴向調查局檢舉,一審台北地院依國安法之刺探秘密未遂罪判薛一年二月徒刑,高院逆轉認定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