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監獄管理員11度夾帶香菸、茶葉給受刑人 判刑4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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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監獄戒護科前管理員黃敬業,7年前受洪姓受刑人的母親請託,11度替洪男夾帶香菸、咖啡等物品入監使用,觸犯貪污之圖利罪。一審判黃無罪,二審逆轉改判6年,更一審考量他夾帶之物品價值輕微,改判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高雄監獄戒護科前管理員黃敬業,7年前受洪姓受刑人的母親請託,11度替洪男夾帶香菸、咖啡等物品入監使用,觸犯貪污之圖利罪。一審判黃無罪,二審逆轉改判6年,更一審考量他夾帶之物品價值輕微,改判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