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連身條款」存廢 法官會議「不予表決」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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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有年的最高法院終審「連身條款」,也就是刑事、民事更三審以上,以及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再上訴(更二審)案件,由原承辦法官承審,多年來被法界質疑違反法官法定、迴避、隨機分案等原則;最高法院今天召開法官會議,討論是否有必要修改或延用,經充分討論後,多數法官認為「應不予表決」,未做成是否改變的結論,亦即...

行之有年的最高法院終審「連身條款」,也就是刑事、民事更三審以上,以及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再上訴(更二審)案件,由原承辦法官承審,多年來被法界質疑違反法官法定、迴避、隨機分案等原則;最高法院今天召開法官會議,討論是否有必要修改或延用,經充分討論後,多數法官認為「應不予表決」,未做成是否改變的結論,亦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