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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犬飼主應於明年2/28前登記備查 才能繼續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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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犬飼主應於明年2/28前登記備查 才能繼續飼養(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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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今(1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中市動保處表示,已飼養比特犬的飼主應於明年2月28日前完成登記備查才能繼續飼養,違者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犬隻,動保處呼籲飼主務必遵守法規,以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