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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興托嬰中心虐嬰案 中市社會局長等4主管自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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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興托嬰中心虐嬰案 中市社會局長等4主管自請處分(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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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華興托嬰中心虐嬰事件,托嬰中心負責人簡淑喜照顧管理有重大疏失,被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裁罰30萬元,托嬰中心停辦1年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在調查過程和機構管理確有疏失,包含局長彭懷真、副局長等4名主管自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