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女性夜間上班禁令解除! 家樂福、華航免繳百萬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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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一項規定,雇主不得讓女工於傍晚10時至翌日6時之時間內工作,雖本意為保障婦女夜間安全,卻存在剝奪女性工作權的疑慮,有違性別平等。違規受罰的家樂福和華航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認為該規定違憲,向司法院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