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禁開單 法界︰除非舉證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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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女警被指有心理健康問題,被要求不得開罰單卻依然故我,而遭到懲處。律師林曜辰、張立業均表示,除非警方有具體證據,能證明女警因病無法執行職務,已達不適任情形,否則不得限制她依法執行開單告發等法定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