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軍官劈腿女同袍 法官一段話讓他不能坐享齊人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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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姓男軍官於2018年間,疑與林姓女軍官外遇,法院判決郭、林應連帶賠償30萬元給郭妻,郭妻不願二女共事一夫,與郭男離婚之後,郭男卻反悔,稱「我兩個都愛」、「我兩邊均無法割捨」,向法院提出婚姻關係存在之訴,理由是他是在妻子與岳父「強烈要求」下,被迫於離婚協議書簽名,法官卻認為,郭男「身列中華民國國軍之...
郭姓男軍官於2018年間,疑與林姓女軍官外遇,法院判決郭、林應連帶賠償30萬元給郭妻,郭妻不願二女共事一夫,與郭男離婚之後,郭男卻反悔,稱「我兩個都愛」、「我兩邊均無法割捨」,向法院提出婚姻關係存在之訴,理由是他是在妻子與岳父「強烈要求」下,被迫於離婚協議書簽名,法官卻認為,郭男「身列中華民國國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