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林益世更一審改恐嚇得利罪輕判4年10月 高檢署上訴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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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6300萬元等案,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年6月依公務員恐嚇得利罪,判林益世4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扣案犯罪所得2千萬元及美金31萬7500元沒收。高等檢察署認為,更一審僅就林益世利用職務上權力及機會,恐嚇時任中鋼總經理鄒若齊等人得利的部分認定有罪,適用法則不當,已向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