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為孩子勉允1週嘿咻1次竟遭前夫硬上 律師這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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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男子與妻子離婚10餘年,為了養育年幼子女仍同住一屋簷下,但未同房。因楊男平日有性需求,前妻為求平靜,答應平均1週跟前夫做愛1次,1回,楊向前妻求歡,前妻以前1天才做過、不同意再做,楊男竟霸王硬上弓、暴力相向受傷,女方向子女哭訴遭其父親毆打、硬上,一、二審都判他3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