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司院修法明定測謊不得當罪證 政院罕見加註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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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為減少司法冤案,提出「刑事訴訟法」的修法,明定測謊結果不得做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否的證據,但可做為彈劾證據,行政院有不同意見,支持法務部的看法認為不宜以法律定之,建議由法院在實務個案中認定逐步發展形成見解,行政院會今通過司法院這項修法版本特別加註政院的保留意見,兩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