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警察不給漱口、酒測器未合格 法官撤銷酒駕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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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胡姓男子2019年開車於清水區發生小車禍,警方酒測為0.17毫克,開出1萬9500元罰鍰、吊扣駕照1年的罰單,胡男卻提出行政訴訟,堅稱自己沒喝酒,台中地院發現,警方酒測前沒有給胡男漱口機會,且警用的呼氣酒精測試器,當時沒有檢驗合格,法官認為警方酒測數據可能不準確,判決罰單撤銷,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