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傻眼!婦人賴皮不點交房子 盜前夫之名簽50年租約

未署名

台中市許姓女子與林姓男子原為夫妻,兩人於2018年離婚後,許女仍住在林男名下的房屋,兩人又有金錢糾葛,許女遂向法院聲請拍賣房子,由女子阿文拍定,不料,許女拒絕遷出與點交房子,還假冒前夫之名簽租賃契約,更扯的是,租約長達50年,租金共360萬元一次付清,想用民法規定想賴皮住50年,連法官都看傻眼,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