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自由日日shoot》部長要求揪懶檢 積案過多恐吃丙

未署名

檢察官案量繁重,有時一個月收案近百件,因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核到積案或是逾3個月未進行案件數過多的個案,只要當事人的說明有理由,通常仍會放寬認定,將職務評定為「良好」(考績甲等),長期以來,幾乎沒有檢察官因積案而吃考丙,最終形成因循苟且文化,進而讓少部分偷懶者得以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