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林益世收賄依恐嚇得利罪判刑 判決理由出爐:非法定職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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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9年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等案,其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部份,二審判刑12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另索賄8300萬未遂案已無罪確定,至於財產來源不明罪則判刑2年定讞,林已入獄服刑並獲假釋;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林益世為遂行收賄不法,藉立委身分向中鋼、中聯等民營企業施壓,但並非立委的「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