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認了用人頭詐333萬公費 新黨議員潘懷宗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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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因「為民服務費」不敷使用,竟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十年來犯罪所得三三三萬餘元。士林地檢署認定潘、陳與四名人頭均涉犯本刑最低刑度七年起跳的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昨依法起訴。最低刑度7年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