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修正三讀 違法長照機構致人於死最高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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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未經許可設立長照機構不得提供服務,也不得拒絕主管機關查核、轉介安置,違者最高處30萬元罰鍰;對服務對象遺棄、虐待、違法限制人身自由最高處50萬元罰鍰,因而致死最高處100萬元,且都將公布機構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未經許可設立長照機構不得提供服務,也不得拒絕主管機關查核、轉介安置,違者最高處30萬元罰鍰;對服務對象遺棄、虐待、違法限制人身自由最高處50萬元罰鍰,因而致死最高處100萬元,且都將公布機構名稱與負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