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寵物不是「物」 狗咬死狗 飼主判賠1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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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姓男子帶馬爾濟斯犬到公園運動,寵物犬卻慘遭比特犬咬死,沈男提告求償,以往類似判決都將「毛孩」定位為「物」,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司法實務上,逐漸將毛孩視為人與物之間的「獨立生命體」,毛孩已近似於家人間的伴侶關係,因此判比特犬飼主李男須再賠償沈家人精神慰撫金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