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禁刊中國職缺廣告徵才赴中 陸委會:屬禁止項目

未署名

為防範「假台資」以台企之名,行召募之實,勞動部日前發函要求人力銀行全面下架中國地區工作的職缺,若違法刊登可開罰10萬到50萬元,涉及居間媒合的仲介行為則罰5萬到500萬元;對於勞動部上週宣布禁止刊登中國職缺廣告一事,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日強調,從事台灣人民赴陸仲介人力業務是屬於「禁止項目」,尚無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