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立院初審通過跟騷法草案 是否限於「性或性別」行為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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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實行跟騷行為者,最重處3年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若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罪,最重處5年徒刑併科50萬元罰金。不過,有關主管機關、是否限縮於「性或性別」行為、跟騷行為是否納入預防性羈押範疇等,仍有疑義,上述條文均保留送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