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會員繳百萬就能「攜帶槍彈」 運動協會會長、秘書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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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某運動協會的陳姓會長和張姓秘書,為經營該協會,吸引會員以105萬元至120萬元不等金額,繳費購買射擊運動用槍枝的「專屬使用權」,並對外宣稱只要加入會員,即可「任由會員」將槍彈攜離槍彈庫房,南投檢方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的未經許可運輸、持有制式手槍及第12條販賣彈藥等罪嫌,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