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復職僅50天…仁愛鄉長涉貪判18年半 縣府將再停職派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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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今天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處有期徒刑18年6月,縣府民政處表示,將在正式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停止職務,並派代理鄉長。吳文忠去年5月13日因涉貪瀆案遭羈押長達350天,今年2月22日台中地院裁定以100萬元交保,終於重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