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交通事故輕傷 政院修法「無過失逃逸」免除刑期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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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均判刑1年以上,且「肇事」定義不清,遭大法官宣告違憲。行政院今天召開的院會通過修正「刑法」,將「肇事」規定修正為「發生交通事故」,並區分傷害程度、行為人有無過失等情形並規定不同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