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前南投縣長收回扣 李朝卿加判10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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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其妻舅簡瑞祺等,被控利用災害搶救工程機會,收取廠商回扣一一一次,其中八罪,李已於三年前被判刑十四年八月定讞入獄;更一審去年三月將其餘一○三罪併判廿一年,最高法院昨駁回其中九罪、各判十二年的上訴,李增加一○八年刑期定讞,其餘九十四罪撤銷發回更審。利用災害搶救工程 收回扣逾百次...